二○二六年秋季國際長老及負責弟兄訓練─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第三篇 兩個婦人的寓意
撒拉和夏甲是亞伯拉罕的妻和妾,寓指兩個約,就是應許的約與律法的約。自主的婦人撒拉,表徵應許的約,這與新約-恩典的約-相關聯。在那約中神應許要給亞伯拉罕後裔,沒有一點意思要亞伯拉罕作任何事來得到;神要把一些東西作到他裏面,使他能生出一個後裔來完成神的定旨;這就是恩典。撒拉是自主的婦人,是亞伯拉罕正式的妻子,是這恩典之約的象徵;她生出以撒乃是憑神的恩典。恩典之應許的產品是以撒,他是完成神定旨的後裔。
使女夏甲,表徵律法的約;亞伯拉罕的妾夏甲,乃是律法的象徵;由此可以看到,律法的地位乃是妾的地位。夏甲所象徵的律法之約,將神的選民帶到律法的奴役、轄制之下,作了律法之下的奴僕,與神的恩典隔絕了。亞伯拉罕藉夏甲生以實瑪利,象徵人想用自己肉體的努力與律法配合,以完成神的定旨。亞伯拉罕靠着他肉體的努力,不憑神的恩典,從夏甲生了以實瑪利;所以,以實瑪利乃是人照着律法,靠肉體努力的結果,為神所棄絕。
肉體努力的產品是以實瑪利,以實瑪利是神所棄絕的。以實瑪利不但是神棄絕的,也是阻撓神顯現的。我們今天的經歷告訴我們同樣的事。我們的以實瑪利打斷了我們與神的交通,並使我們無法經歷神的顯現。由此可見,問題不在於我們的所作或所是,完全在於我們有沒有神的同在。我們必須忘記我們的行為和工作,而顧到神的顯出。當我們有神的顯出,我們就是在恩典中,在恩典的約中。
神向亞伯拉罕啓示祂的名是伊勒沙代,就是全豐全足的大能者,要作恩典豐富供應的源頭,以信守祂的約,完成祂的旨意,並再次與亞伯拉罕立約。在這次的約中,神用割禮來作立約的證據,以堅定祂給亞伯拉罕應許的約。這給我們看見,神賜給祂選民美地的應許,雖然已經立為祂賜給祂選民的約,但還需要割禮的約來堅定神應許的約。割禮是神的選民承受神的應許所必須經過的手續,豫表神新約中的選民必須經過十字架的對付,纔能承受並得享神所應許在基督裏的一切豐富。
我們需要在創世記亞伯拉罕之經歷的光中,來看加拉太四章二十一至三十一節。保羅在這些經文裏告訴我們,夏甲表徵律法,由屬地的耶路撒冷所象徵;撒拉表徵恩典,由屬天的耶路撒冷所象徵。夏甲和撒拉代表兩約-律法的約與恩典的約;律法是人的勞苦加上人的能力以產生一些東西,而恩典是將神賜給祂所揀選的人,好產生許多兒子。神與亞伯拉罕所立起初的約,乃是恩典的約。在這約裏,不需要人的能力或努力,只需要神的恩典以產生許多兒子。這約等於新約;這就是説,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實際上就是新約。新約就是神與亞伯拉罕所立那恩典之約完全的延續,這約乃是要產生眾子;藉這約所產生眾子當中的頭一位,乃是亞伯拉罕自己。
加拉太四章二十六至二十八節和三十一節啓示,撒拉表徵在上的耶路撒冷,也表徵新約。這指明新耶路撒冷就是新約。一面,新耶路撒冷是新約;另一面,新約產生新耶路撒冷。這是主對亞伯拉罕所應許的,也是亞伯拉罕所仰望並等候的。那是我們之母的婦人,就是新約。這婦人是新約並我們的母,我們的母乃是神的恩典。
我們已經生在新約之下,而那在上的耶路撒冷乃是我們的母。在希伯來十二章,我們乃是來到由我們信徒所組成的召會。我們與召會是一。在加拉太四章,新耶路撒冷作我們的母,原則是一樣的。這婦人是眾子,眾子也就是母。此外,這母是恩典,恩典也就是母,因為我們都已經從恩典並藉着恩典而生。這母也是新約,並且新約就是母。最終,新約還是聖城,那在上的耶路撒冷。
至終,這母,就是在上的耶路撒冷,乃與父是一。父是賜恩者;恩典就是約;約又是城,就是那在上的耶路撒冷,她是我們的母;母所產生的眾子,乃是母的組成成分;母歸回於父,與父成為一,乃是由父而出,然後歸回於父這目的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