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顯現之前,主的恢復之中心負擔與現有眞理的概覽 第十篇 神人的神聖權利—有分於神的神性

  作為信徒,我們都在靈裏由是靈的基督所生,有祂神聖的生命和性情(約三6,彼後一4)。這是我們成為神人的第一步。我們旣是神人,由神所生,成為神的兒女,就有權利有分於神的所是,甚至在生命、性情和彰顯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基督徒的生活乃是享受神聖性情的生活。享受神聖性情的路,就是留在神聖的交通裏,並與神聖性情的發展合作。有分於並享受神聖性情的結果,就是聖別和義。
  我們這些神人能有分於神的神性,共有以下的十方面:
  第一,我們能有分於神的生命(約十10)。約翰三章十五節:『叫一切信入祂的都得永遠的生命。』神的生命是神聖的,有神的性質,也是永遠的,是非受造的、無始無終、自有永有、絶不改變的。生命乃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分賜到我們裏面,並活在我們裏面。
  第二,我們能有分於神的性情(弗一4)。神是聖別的,聖別是祂的性情,並且祂在基督裏揀選我們,使我們也成為聖別,像祂是聖別的一樣。一天過一天我們該有分於神的性情,享受神所是的構成成分(彼後一4)。
  第三,我們有權利有分於神的心思(腓二5)。我們若讓基督的心思成為我們的心思,我們就可以有基督的心思。基督必須從我們的靈浸透我們的心思,使我們的心思與祂的心思成為一(林前二16)。
  第四,我們有權利有分於神的所是(林後三18)。保羅在林後三章十八節的話,說到我們憑神自己的所是而被變化。基督追測不盡的豐富分賜到我們裏面,意思就是我們不僅有分於神的生命、性情和心思,更有分於祂的所是(弗三8)。
  第五,我們有權利有分於神的形像(羅八29)。基督乃是神的像,彰顯神所是的。按照林後三章十八節,我們正『漸漸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就是模成神長子這復活之基督的形像,成為與祂一式一樣。
  第六,至終我們要被帶進神的榮耀,有分於神的榮耀(羅八30)。神是榮耀的神,榮耀是神的彰顯,是神在輝煌中彰顯出來。神永遠的目標是要領祂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來二10)。包羅萬有的基督住在我們裏面乃是榮耀的盼望。我們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就漸漸變化成為主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
  第七,我們有權利有分於神兒子的名分(弗一5)。在創立世界以前,就是在已過的永遠,神豫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基督的救贖將我們帶進神兒子的名分裏,並且我們得着了兒子名分的靈—我們蒙重生之人的靈調和着神兒子的靈(加四6)。
  第八,神人有權利有分於神的神性,這包括有權利有分於神的顯出(羅八19)。當神顯現時,我們這些神的眾子也要有分於那個顯現。神要與祂的眾子一同顯現,他們在生命、性情、心思、所是、形像和榮耀上,將要與祂一式一樣。
  第九,神人有神聖的權利有分神的神性,這包括有權利有神的樣式(約壹三2)。約壹三章二節說,『我們曉得祂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我們必要看見祂,正如祂所是的。』當基督顯現時,三一神就要顯現出來;當我們看見祂時,我們就要看見三一神;當我們像祂時,我們就要像三一神。這清楚啓示,我們要有神的樣式。
  第十,最後,神人有神聖的權利成為神類—神的種類(約一12〜13)。神成為人,進到人的種類裏;而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進到神的神聖種類之範圍裏。我們已經重生成為神的種類,成為神人類。神所有的兒女都是在神聖種類的神聖範圍裏。我們無論在那裏,都需要記得我們是神人,有神聖的權利有分於神的神性。

在主顯現之前,主的恢復之中心負擔與現有眞理的概覽 第九篇 基督在三個時期中豐滿的職事

  神新約經綸獨一的教訓,乃是關於基督在三個時期—成肉體、總括、加強—中之豐滿職事的教訓。主的恢復將是甚麼,將成為如何,在於我們如何對待這教訓;這教訓能彀用一句簡單的話來概説:『主的恢復乃是神成了肉體,肉體成了賜生命的靈,賜生命的靈成了七倍加強的靈,為要建造召會,成為基督的身體,終極完成新耶路撒冷。』我們要作神的同工與祂一同作工,就需要憑基督在衪三個神聖奧祕時期中豐滿的職事,認識、經歷並享受基督(贏得基督)。
  基督在第一個時期,就是衪成肉體的時期,從祂的出生到祂的死,完成了以下的要事:
  一、將無限的神帶到有限的人裏面;基督雖是出於伯利恆,卻是從亙古,從太初而出;這是指基督永遠的根源,也指明三一神豫備要從永遠裏出來,進到時間裏,要藉着生於伯利恆,成為一個人,帶着祂的神性而來,進到人性裏(彌五2)。二、將三一神與三部分人聯結、調和且合併。三、基督在祂成肉體的時期中,藉着祂芬芳的美德,在祂的人性裏彰顯全備之神豐富的屬性。四、藉着在十字架上受死,完成祂包羅萬有之法理的救贖。因而使信徒有資格、有地位得享神生機的拯救,而進入神更高的恩典中,以完成神永遠的經綸,達到神終極的目的。
  基督在第二個時期,就是祂總括的時期,從祂的復活到召會的墮落,完成了以下的要事:一、祂在復活裏生為神的長子;基督在祂的神性裏是神的獨生子(約一18),藉着成為肉體,穿上與神性毫無關係的肉體,就是屬人的性情;在祂的人性裏,祂不是神的兒子。
  藉着復活,祂的人性被聖別、拔高且變化了;在復活裏,祂的人性成為神聖的,得以『子化』,意思是説,祂被標出為神的兒子,成為神的長子,兼有神性和人性(羅八29,徒十三33)。基督裏的神性,就是聖別的靈,在祂死時就起作用,並且在復活裏,祂『開花』成為神的長子和分賜生命的靈,將祂神聖的生命分授到我們裏面,使我們成為祂許多的弟兄。
  二、成為肉體的基督,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我們用『總括』(inclusion)一辭,是基於我們使用『包羅』(inclusive)一辭;基督這末後的亞當成為賜生命的靈,乃是使祂成為包羅萬有的靈。這賜生命的靈就是那是靈的基督,也稱為生命的靈(羅八2)、耶穌的靈(徒十六7)、耶穌基督的靈(腓一19)以及主靈(林後三18)。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在祂總括時期裏的職事啓示於羅馬八章,其中給我們看見三一神的生命,作為生命之靈的律分賜到我們三部分的人裏,使我們成為生命的人,作神的眾子和基督的眾肢體,以構成基督的身體,作祂的彰顯,因而完成神原初的心意。
  三、基督在祂的復活裏,為着祂的身體重生眾信徒。
  基督在第三個時期,就是祂加強的時期,從召會墮落到新耶路撒冷的終極完成,加強祂生機的救恩,產生得勝者,並終極完成新耶路撒冷。因着召會的墮落,基督這賜生命的靈已經七倍加強成為七靈—七倍加強賜生命的靈,加強祂生機的救恩,使信徒蒙拯救脱離召會的失敗墮落。我們得救脱離墮落,是藉着七倍加強是靈之基督的説話,並藉着那些活在他們靈裏的得勝聖徒。基督七倍加強的天上職事,是為着基督把新婦完全豫備好,組成新婦軍隊,捆綁撒但,帶進基督和神的國,並完成新耶路撒冷。
  最終的結果乃是在救贖的神與蒙祂救贖的人之間宇宙的羅曼史中,終極完成的那靈作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成了新郎,而得勝聖徒的集大成,成了新婦,作為整本聖經的總結。我們需要思想『加強』這件事,並迫切的向主禱告,説,『我要從總括往前到加強。主,你已經七倍加強了,我禱告我也要得着七倍加強,以勝過召會的墮落,使你的身體得以建造起來,以完成新耶路撒冷。』

在主顯現之前,主的恢復之中心負擔與現有眞理的概覽 第八篇 在生命中作王

  神完整的救恩是要我們憑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的恩賜,在生命中作王。在生命中作王乃是對神生機救恩完滿的經歷。義的恩賜是為着神法理的救贖,而恩典是為使我們經歷神生機的救恩。追求基督最高的成就,乃是藉着基督的洋溢之恩,在祂神聖的生命裏與祂一同作王。而在生命中作王,就是勝過、征服、並轄管撒但、世界、罪、肉體、己、和一切環境遭遇。保羅能在羅馬的監牢中,讓基督照常顯大,就是在生命中作王最好的例證。他之所以能這樣,就是他自願成為主的俘虜(林後二14)。為這緣故,所有接受了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恩賜的信徒,都需要在神聖的生命中操練受約束和限制。
  我們蒙了重生,得着神聖、屬靈、屬天、君王和君尊的生命;這生命使我們登寶座,管理萬有。正如詩歌四百四十首第一節説:『榮耀之王每個都已賞賜』。在經歷上,在生命中作王就是在神聖生命的管治之下。基督是在生命中作王的榜樣,祂一直在父神聖生命的管治之下。腓立比書二章八至九節説:『既顯為人的樣子,就降卑自己,順從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保羅也是一個榜樣,他在生活和職事上都在神聖生命的管治之下。我們也是如此,若在神聖生命的管治之下,藉此在生命中作王,就不只蒙拯救脱離黑暗的權勢,也把我們遷入祂愛子的國裏,在愛的甜美中受管理和約束(西一13)。
  另一面,在生命中作王就是征服各樣的不順從。一個掌權的靈必定是剛強、活潑的;是主動的,不是被動的;是積極的,不是消極的;是殷勤的,不是鬆懈的。要在生命中作王,勝過這麼多背叛的事物,首先我們必須順從主。我們一服從,就能取用恩典,並能管理一切的環境。而且,在生命中作王就是使我們的心受主引導。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五節:『願主修直你們心中的途徑,引導你們的心,進入神的愛以愛神,並進入基督的忍耐以忍耐。』
  當我們在生命中作王時,我們就在羅馬六至十六章裏所陳明的一切事上有分。當我們在生命中作王時,我們就被神的聖別性情所浸透、充滿,使我們在性情上得以聖別,並且我們調和的靈要擴展到我們的心思裏,而更新我們的心思。當我們在生命中作王時,我們就能被模成神長子的形像,並在我們一生之中,藉着內住之靈的印塗而被榮化。並且能構成基督得勝的新婦,作祂的滿足、快樂和喜悦。
  我們在生命中作王,在神聖生命的管治之下,其結果乃是眞實並實際的身體生活,顯在召會生活中。羅馬十二至十三章中過身體生活的每一項,都需要我們受神聖生命的管治而向主活。我們必須將身體獻上,當作聖別並討神喜的活祭(十二1)。不要模倣這世代,反要藉着心思的更新而變化(2節)。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乃要照着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度量,看得清明適度。(3節)。我們應當承認一個身體上有好些肢體,但肢體不都有一樣的功用(4節)。
  我們需要藉着在生命中作王,為着身體的生活,活出最高美德的生活。我們愛不可假冒,並且愛弟兄,要彼此親熱(9,10節)。我們殷勤不可懶惰,要靈裏火熱,常常服事主(11節)。我們在患難中要忍耐,在禱告上要堅定持續(12節)。我們應當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15節)。若是可能,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18節)。
  我們若要在生命中作王,就要效法使徒保羅將各地的召會帶進基督身體的交通裏。羅馬十六章給了我們使徒保羅絕佳的榜樣。他將眾聖徒帶到基督身體全體相調的生活中;乃是在這樣的生活中,我們纔能眞正的在生命中作王。

在主顯現之前,主的恢復之中心負擔與現有眞理的概覽 第七篇 神完整救恩的兩面—法理的救贖加上生機的拯救

  神完整的救恩有兩面—法理的一面和生機的一面。神救恩法理的一面,乃是在客觀一面由在肉體裏的基督,在祂地上職事物質的範圍裏完成的。這是照着神的義,藉着基督在十字架上救贖的死,滿足了神公義律法對罪人的一切要求。基督成就祂地上的職事,完成了神法理的救贖,結果在客觀方面使神:赦免信徒的罪,洗淨信徒的罪,稱義信徒,叫原是神仇敵的信徒與祂自己和好,叫信徒在地位上成為聖別歸祂自己,作祂聖別的子民。神法理的救贖乃是神完整救恩的手續,使信徒有分於神生機的拯救,就是神完整救恩的目的。
  神救恩生機的一面,乃是在主觀一面由那賜生命之靈的基督在祂天上職事神聖奧祕的範圍裏,完成以下八步:
  一、重生乃是神整個救恩的中心,也是神的救恩在生機方面的開始。重生是神聖生命的繁生,將神的生命分賜給信徒,由神的靈在蒙救贖之信徒的靈裏,把信徒重生再造。這是藉着基督的復活,使祂將祂的生命分賜到信徒裏面作權柄,叫他們成為神親生的兒女,作祂的種類。藉着重生,信徒在他們天然屬人的生命之外,得着永遠神聖的生命。
  二、牧養中的餧養乃是神聖生命的滋養。餧養乃是重生的繼續,是藉着基督保養與顧惜而牧養祂的羣羊,使祂的羊在神聖生命中長大,像纔生的嬰孩(初信者)得着滋養,好叫他們藉着神話中之奶的供應,漸漸長大而得救。其結果是信徒在神聖生命上成熟,而得着變化,並模成基督的形像。也是藉着信徒為着建造基督的身體彼此牧養,而完成神永遠的經綸並達成神永遠的定旨。
  三、在性情上的聖別使信徒被神聖的性情所構成。這是那些在神聖生命中長大的信徒裏面的聖化,乃是藉着聖靈,就是生命的靈,在他們性情裏的工作。信徒被神的神聖、聖別性情所聖別,使他們成聖歸神,而成就神揀選他們的目的。
  四、更新是神新造的過程。更新乃是重生之洗滌的繼續,也是基於一直在進行之聖別的過程,使信徒成為新的。更新乃是藉着信徒受環境中苦難的銷毀。更新的完成是藉着更新的靈調着由基督內住之信徒重生的靈而成為一靈,擴展到信徒的心思裏,以更新他們全人,使他們作新人的肢體,並藉着信徒在復活裏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
  五、變化是在神聖生命中新陳代謝的過程。
變化乃是一種新陳代謝的作用,藉着將基督神聖生命的元素加到信徒裏面,而在外面彰顯出基督的形像。變化得以完成,是藉着主靈(是靈的基督)將信徒變化成為基督榮耀的形像。信徒應當憑着靈活着、憑着靈而行(加五16,25),並照着調和的靈而行(羅八4下),使基督神聖的生命有路規律他們,並將他們變化成為在榮耀裏之主的形像。
  六、建造是在神聖生命中聯絡並結合在一起。神的建造乃是藉着變化的靈在信徒身上作工,使他們聯絡並結合在一起而產生的。這是信徒在一切事上長到元首基督裏面的結果。
  七、模成是在神聖生命中成熟。模成是信徒在生命中得着重生、餧養、聖別、更新並變化的完成。當信徒藉着那使他們成熟的靈,在他們由基督使其豐富的靈裏,在神聖的生命上成熟,成為長成的人,達到基督豐滿之身材的度量,他們就被模成神長子的形像。
  八、得榮是神完整救恩的完滿彰顯。成熟的信徒要藉着一生被神的榮耀浸透而從裏面得榮耀,也要藉着被帶進神的榮耀而從外面得榮耀。藉着信徒得榮,神完成並實現了祂永遠的定旨,就是新耶路撒冷—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與蒙重生、變化、模成並榮化之三部分選民,聯結並調和的結晶。神生機救恩這八段的目標,乃是要使我們在生命、性情和彰顯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就是使我們成為神的複製、複印;『那靈同我們的靈』乃是神生機救恩的祕訣。

在主顯現之前,主的恢復之中心負擔與現有眞理的概覽 第六篇 按着神牧養

  牧養就是周全柔細的照顧羣羊(約二一15~17,徒二十28)。牧養是指顧到羊一切的需要,所有的羊都需要得着充分的供備和妥善的照料。在主今日的恢復裏,急切需要牧養。父神在祂生機的救恩裏,先用靈神重生我們,再在子神裏作我們的牧人牧養我們,使我們在祂的生命中存活並長大,直到永遠。牧養信徒,對於他們在神聖生命裏的長大以至於成熟,為着建造基督的身體,是極其重要的。
牧養在於教導;我們若不能教導,就不能牧養(太二八19~20,九35~36);牧養和教導是並行的。我們的牧養該一直帶着教導,而我們的教導也該一直帶着牧養。我們都需要認識並經歷基督是我們魂的牧人(彼前二25);基督作我們魂的牧人,監督我們裏面的光景,顧到我們內裏所是的情形。基督生機的牧養,主要的是照顧我們的魂。祂是藉着顧到我們魂的益處,並藉着監督我們內裏所是的光景,而牧養我們。這種牧養是內裏、內在、生機的安慰。
  因為我們的魂很複雜,所以需要那在我們靈裏是賜生命之靈的基督,在我們的魂裏牧養我們,照顧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並顧到我們一切的難處、需要和創傷。基督作為我們那是靈的牧人,從我們的靈裏照顧我們。祂的牧養開始於我們的靈,擴展到我們魂的每一部分。基督從我們的靈達到我們魂的所有部分,並以柔細、生機、周全的方式照顧我們。這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內在的牧養,祂乃是與祂所重生的信徒聯結且合併。
那些牧養神羣羊的人,該按着神牧養(彼前五2,腓一21上)。按着神牧養,意卽按着神的性情、心意、作法和榮耀,而不是按着我們的偏好、興趣、目的和個性牧養。彼前五章二節裏『按着神』的意思是我們活神;惟有活神的人,纔能按着神牧養。神的經綸是要將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可以接受祂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好使我們活祂。我們現今正有分於神聖的生命和神聖的性情,使我們能在人性裏活神(加二20)。
  我們要按着神牧養,就需要在生命、性情、彰顯和功用上成為神,但無分於神格(西三4,彼後一4)。我們需要被神聖的生命充盈,享受三一神作源、泉、川,而成為神聖生命的總和,甚至成為神聖生命的本身。我們需要在神那愛、光、義、聖的屬性上成為神。我們需要成為基督的複製,就是神的彰顯,使我們在牧養上彰顯神,而不是彰顯我們的己,連同其個性與乖僻。我們需要在神的功用上成為神,照着祂的所是並照着祂經綸中的目標,牧養神的羣羊。我們若要按着神牧養,就需要與神成為一。聖經的基本原則是神在祂的經綸裏,使祂自己與人成為一,並使人與祂成為一。神渴望神聖的生命與屬人的生命能聯為一個生命,過一個生活。當我們與神是一,我們就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並且在牧養別人時,就是神。
  我們要按着神牧養,就需要過牧養的生活(約二一15~17,林後六1~3,七2~3)。我們越被基督構成,就越自然而然的過牧養的生活,因為基督在我們屬靈生命裏的構成,有牧養的一面。我們要有牧養的生活,就需要有寬宏的心,就是能容納神所有兒女的心。牧養的生命是一種溫暖別人的生命,在耶穌的人性裏顧惜他們,而在基督的神性裏,以基督的豐富餧養他們。牧養的生命乃是適應一切的生命,這生命能適應一切處境,接受各樣環境,在各種情形裏作工。我們牧養神的羣羊,需要按着我們父神愛和柔細的心,以及我們救主基督尋找和牧養的靈。
  那建造基督的身體的牧養,乃是相互的牧養(林前十二23~26)。我們眾人都需要在基督生機的牧養之下,並與祂是一,而彼此牧養。我們是羊也是牧人,彼此互相的牧養並接受牧養。在相互的牧養裏,我們在愛裏彼此牧養。藉着這相互的牧養,召會作為基督的身體就在愛裏把自己建造起來。

在主顯現以前,主的恢復之中心負擔與現有眞理的概覽 第五篇 神人的生活

  神心頭的願望是要『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弗四21),也就是記載在四卷福音書裏耶穌神人生活的實際光景,能藉着實際的靈重複於基督身體的許多肢體而成為基督身體的實際,就是神經綸中的最高峯。
  四福音給我們看見神所要之生活的榜樣,就是能滿足神並完成祂定旨之生活的模子。耶穌在生活中總是在神裏面、同着神並為着神行事,神是在祂的生活中,並且祂與神是一;這就是『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的意思。照着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學基督,就是被模成基督的形像(羅八28~29)。我們正在被主成全成為神人,照着基督這第一個神人的模型,否認我們天然的生命,憑祂在復活裏作我們的生命,而活神聖的生命(彼前二21)。我們的基督徒生活是在基督裏的生活,也是在我們裏面之基督的生活。我們乃是在作模子的基督裏,並且祂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
  當我們愛主,接觸祂,向祂禱告,我們就自然而然的照着福音書中所描繪的模子、形狀、榜樣活祂。當我們活在調和的靈裏,我們就憑實際的靈,照着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學基督。我們喫祂,就因祂活着,成為和祂一式一樣的宇宙大人,就是一個憑神聖生命過神人生活的人。惟一討神喜悦的生活,就是重複基督在地上所過的生活,這是在基督作燔祭的經歷中經歷祂的生活(利一9,約八29)。燔祭豫表基督所過的生活是絕對為着神,並且為着神的滿足;燔祭也豫表基督是使神子民能過這樣一種生活的生命。
  『燔祭』,原文意『上升之物』,就是指着基督。惟一能從地上升到神那裏的,乃是基督所過的生活,因為祂是惟一絕對為着神而活的人(約六38)。燔祭是『獻與耶和華為怡爽〔的〕香氣』(利一9),其原文意『安息或滿足的香氣』;這樣一種怡爽的香氣對神乃是享受。藉着正確的禱告而按手在作燔祭的基督身上,我們就與祂聯結,祂與我們就成為一。在這樣的聯結、這樣的聯合裏,我們一切的輭弱、缺陷和過失,都由祂擔負。我們必須讓主焚燒我們,使我們成為常獻的燔祭,以焚燒別人並被消減成灰,好成為新耶路撒冷,使神得着彰顯。
  灰表徵基督被消減到無有;我們旣與被消減成灰的基督是一,我們也就被消減成灰,卽被消減成為無有,成為零。我們越與基督在衪的死裏聯合,我們就越認識自己已經成了一堆灰。當我們成了灰,我們就不再是天然的人,而是被釘死、了結、燒毀的人。把灰倒在祭壇的東面,就是日出的方向,含示復活。就着基督作燔祭而言,灰不是結束,乃是開始。我們越在基督裏被消減成灰,就越被擺在東面;我們在東面,就有把握太陽會升起,並且我們要經歷復活的日出。我們被消減成灰,就把我們帶進三一神的變化裏,成為建造新耶路撒冷的寶貴材料。
  在完成神新約職事的事上,作為燔祭之實際的主耶穌不從自己作甚麼(約五19),祂不作自己的工(四34,十七4),祂不説自己的話(十四10、24),祂作每件事都不憑自己的意思(五30),祂不尋求自己的榮耀(七18)。祂絕不失望,因祂只以神為滿足(賽四二4,五十4~5,五三2上)。
主的生活就是祂的工作、祂的行動和祂的職事;主耶穌活祂的職事。主耶穌是一個禱告的人,祂與神是一,不住的活在神的同在裏,在任何苦難和逼迫下都信靠神,不信靠自己,並且世界的王撒但在祂裏面是毫無所有,沒有立場,沒有盼望,沒有機會,任何事都沒有可能(約十30)。祂是一個在肉體裏的人,在神聖、奧祕的範圍裏向奧祕的神禱告。祂從不獨自一人,因父與祂同在;祂每一刻都看見父的面容。
  我們住在那是神自己的愛裏面,『愛在我們便得了成全,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可以坦然無懼;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約壹四17)基督作為燔祭的實際曾在這世上活出神就是愛的生活,如今祂是我們的生命,使我們能在這世上活出同樣愛的生活,與祂所是的一樣。

在主顯現以前,主的恢復之中心負擔與現有眞理的概覽 第四篇 相調與基督身體的實際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二十四節:『神將這身體調和在一起,』這裏説的『相調』不僅非常高深,也非常奧祕。『調和』這辭的意思是『調整』、『使之和諧』、『調節』並『調在一起』,含示失去區別。調和的意思是,我們總是停下來與別人交通。若沒有與其他一同配搭的聖徒交通,我們就不該作甚麼;因為交通調整我們,使我們和諧,調節我們,把我們調在一起。
  相調的意思是經過十字架,憑着那靈行事,並且作每件事都為着基督身體的緣故分賜基督,藉此我們被別人摸着,我們也摸着別人。調和不是交際,乃是個別肢體、區內的眾召會、同工們、長老們所經歷、享受並有分於之基督的調和。為要持守基督宇宙身體獨一的一,我們需要調和在一起。為着基督身體的建造,需要相調。
約翰十二章二十四節和林前十章十七節上半描繪並啓示調和的必需與意義。約翰十二章二十四節説到一粒麥子落在地裏死了,結出許多子粒。『一粒麥子』指基督是神聖的種子,產生許多子粒(就是接受祂的人),使他們成為祂許多的肢體,構成祂生機的身體。
  基督作為這一粒麥子死了,在復活裏結出許多子粒來。保羅看召會是調成的一個餅,調成的一個身體(林前十17上),這種想法乃是取自利未記二章一至十六節裏素祭的豫表。素祭的細麵,每一部分都是用油調和的;這就是相調。基督的生活和我們個人基督徒的生活,產生一個總和,就是召會生活作為團體的素祭,由那些被破碎、磨碾並調和的信徒所組成。
  相調的目的是要把我們眾人都引進基督身體的實際。我們必須在作為手續的眾地方召會裏,使我們能被帶進基督身體的實際。主恢復的最高峯,能眞正、實際、眞實完成神經綸的,不是叫神以有形的作法產生許多地方召會,乃是讓神產生生機的身體作祂的生機體。眾地方召會不是神永遠經綸的目標,乃是神達到祂經綸目標,建造基督的身體的手續。眾召會乃是把我們帶進基督身體的手續。眾召會是身體,但眾召會也許沒有基督身體的實際。主急切的需要基督身體的實際在眾地方召會出現;除非這個身體的實際有相當的出現,否則主耶穌不會回來。
  神經綸的最高峯乃是基督身體的實際。我們相調的意義,乃是基督身體的實際。這實際乃是一班蒙神救贖的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被作成神。他們所過的生活不是憑自己,乃是憑另一個生命。這生命就是三一神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進入他們裏面,並且以他們作祂的住處,祂的居所。基督身體的實際乃是被成全之神人所過的團體生活,他們是眞正的人,但他們不憑自己的生命,乃憑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生命而活;三一神的屬性藉着他們的美德彰顯出來。
  神的生命,帶着其一切的屬性,從這神人耶穌裏面活出來,彰顯為這神人的美德。這生命原先只是在個人的耶穌裏,現今正在複製於許多蒙了救贖和重生,裏面有神聖生命的信徒身上。得成全的神人就是藉着不斷操練棄絕己,憑另一個生命就是基督復活的生命活着,而得以成熟的人。
  基督身體的實際乃是蒙重生、被變化、被模成、得榮耀的三部分神人,在基督的復活裏,與三一神在永遠聯結裏調和的生活。這調和乃是藉着基督復活的大能而模成基督之死的團體生活。這種調和的生活乃是在基督的復活裏,而這復活的實際就是那靈;這復活將終極完成的三一神分賜給信徒,並將那勝過死的生命釋放到信徒裏面。被成全之神人所過這團體、調和的生活,要終極完成於新天新地裏的新耶路撒冷,作神的擴增並彰顯,直到永遠。被成全之神人所過的這種團體生活,就是基督身體的實際,要結束這時代,就是召會時代,且要把基督帶回來,在國度時代與這些神人一同取得、據有並治理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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